2008年7月22日 星期二

井田制

一般認為,夏、商、西周時期實行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。孟子曾對井田制做過理想化的描述,說:「方里而井,井九百畝,其中為公田。八家皆私百畝,同養公田;公事畢,然後敢治私事。」
當然,「井田」只是一種形象的說法,實際上它的土地分配形狀不可能像孟子說的那麼方整劃一。不過,孟子所指出的「公田」與「私田」之分,確實是井田制的一個本質性的特徵,由此便相應地產生了井田制下特定的賦稅力役形式,孟子稱之為「助」。助又稱藉。「藉,借也,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謂也。」,因此,井田制又被稱為藉田制。「同養公田」就是最早出現的土地稅形式,國家從公田上所得的農產品就是稅物。也就是說,勞動者在公田上應役也就是納稅。所以漢人許慎在說文中將「藉」字逕釋為「稅」是有道理的。

自西周末年以來,由於鐵農具和犁耕的逐漸推廣,個體生產力有了顯著的提高,「同養公田」、「公事畢,然後敢治私事」的農業稅形式日益成為生產力發展的桎梏,出現了「民不肯盡力於公田」的現象。結果放眼望去,公田到處雜草叢生,生產效益明顯下降。這大大減少了政權王國的財政收入,也嚴重損害了各級貴族的經濟利益。貴族們不得不放棄「借民力以治公田」的剝削方式,另尋途徑,周宣王即位後「不藉千畝」(不舉行藉田儀式)界是一個明顯的轉變信號。

春秋戰國時期,以個體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封建制度先後在各國確立。這從當時政治家所關注的焦點問題可以得到反映。例如孟子在勸說齊宣王施行仁政時,就要宣王以扶植個體小農經濟為跟本措施,並且對小農家庭的農副業生產規模與溫飽的關係作了描述,說「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。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無飢矣。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,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。」又如魏國在文侯當政時任用李悝進行變法,李悝為了宣傳他的改革主張,為個體小農田收入以及納稅、衣食等各項開支算了一筆帳,指出:

今一夫挾五口,治田百畝,歲收畝一石半,為栗百五十石,除十一之稅十五石,餘百三十五石。食,人月一石半,五人終歲為栗九十石,餘有四十五石。石三十,為錢千三百五十,除社閭嘗新春秋之祠,用錢三百,餘千五拾。衣,人率用錢三百,五人終歲用千五百,不足四百五十。不幸疾病、死喪之費,及上賦斂,又為與此。此農夫所以常困,有不勸耕之心。 (《漢書‧食貨志上》)

總之,擁有小塊土地的自耕農的廣泛出現,是春秋戰國以來以私人占有土地為徵稅對象、按畝計徵實物的土地稅得以確立。

2008年7月21日 星期一

句踐復國(國語)

句踐復國    國語

  越王句踐棲於會稽之上,乃號令於三軍曰;「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,有能助寡謀而退 吳者,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。」大夫種進對曰;「臣聞之,賈人夏則資皮,冬則資絺;旱則 資舟,水則資車,以待乏也。」夫雖無四方之憂,然謀臣與爪牙之士,不可不養而擇也;譬 如蓑笠,時雨既至必求之。今君既棲於會稽之上,然後乃求謀。遂使之行成於吳曰;「寡君 句踐乏無所使,使其下臣種,不敢徹聲聞於天王,私於下執事曰;寡君之師徒,不足以辱君 矣,願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,請句踐女女於王,大夫女女於大夫,士女女於士,越國之寶器 畢從;寡君率越國之眾,以從君之師徒,惟君左右之。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,將焚宗廟 ,係妻子,沈金玉於江;有帶甲五千人,將以致死,乃必有偶,是以帶甲萬人事君也,無乃 即傷君王之所愛乎?與其殺是人也,寧其得此國也,其孰利乎?」

  夫差將欲聽,與之成。子胥諫曰;「不可!夫吳之與越也,仇讎敵戰之國也,三江環之 ,民無所移,有吳則無越,有越則無吳,君將不可改於矣。員聞之;『陸人居陸,水人居水 。』夫上黨之國,我攻而勝之,吾不能居其地,不能乘其車;夫越國,吾攻而勝之,吾能居 其地,吾能乘其舟。此其利也,不可失也已,君必滅之。雖悔之,必無及已。」越人飾 美女八人,納之太宰嚭,曰;「子苟赦越國罪,又有美於此者將進之。」太宰嚭諫曰;「嚭 聞古之伐國者,服之而已;今已服矣,又何求焉。」夫差與之成而去之。

  句踐說於國人曰:「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,又與大國執讎,以暴露百姓之骨於中原, 此則寡人之罪也,寡人請更。」於是葬死者,問傷者,養生者,弔有憂,賀有喜,送往者, 迎來者,去民之所惡,補民之不足,然後卑事夫差,宦士三百人於吳,其身親為夫差前馬。

  句踐之地,南至於句無,北至於禦兒,東至於鄞,西至於姑蔑,廣運百里。乃致其父母 昆弟而誓之曰;「寡人聞古之賢君,四方之民歸之,若水之歸下也,今寡人不能,將帥二、 三子夫婦以蕃。」令壯者無取老婦,令老者無娶壯妻。女子十七不嫁,其父母有罪;丈夫二 十不娶,其父母有罪。將免者以告,公令醫守之。生丈夫,二壼酒、一犬;生女子,二壼酒 、一豚;生三人,公與之母;生二人,公與之餼。當室者死,三年釋其政;支子死,三月釋 其政;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。令孤子、寡婦、疾疹、貧病者,納其子。其達士,潔其居,美 其服,飽其食,而摩厲之於義。四方之士來者,必廟禮之,句踐載稻與脂於舟以行,國之孺 子之遊者,無不餔也,無不歠也,必問其名。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,非其夫人之所織者不衣 。十年不收於國,民居有三年之食。

  國之父兄請曰;「昔者,夫差恥吾君於諸侯之國;今越國亦節矣,請報之!」句踐辭曰 :「昔者之戰也,非二、三子之罪也,寡人之罪也。如寡人者,安與知恥?請姑無庸戰!」 父兄又請曰;「越,四封之內,視吾君也,猶父母也,子而思報父母之仇,臣而思報君之讎 ,其有敢不盡力者乎?請復戰!」句踐既許之,乃致其眾而誓之,曰;「寡人聞古之賢君, 不患其眾之不足也,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。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,億有三千,不患其行之少 恥也,而患其眾之不足也。今寡人將助天滅之。吾不欲匹夫之勇也,欲其旅進旅退。」進則 思賞,退則思刑;如此,則有常賞;進不用命,退則無恥,如此,則有常邢。」果行,國人 皆皆勸;父勉其子,兄勉其弟,婦勉其夫,曰;「孰是君也,而可無死乎?」是故敗吳於囿 ,又敗之於沒,又郊敗也。

  夫差行成,曰;「寡之師徒,不足以辱君矣,請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!」句踐對曰;「 昔天以越與吳,而吳不受;今天以吳予越,越可以無聽天命聽君之令乎?吾請達王甬句東, 吾與君為二君乎?」夫差對曰;「寡人禮先壹飯矣,君若不忘周室而為敝邑宇,亦寡人之願 也。君若曰;『吾將殘汝社稷,滅汝宗廟。』寡人請死,余何而目以視於天下乎?越君其次 也!」遂滅吳。

越王勾踐

勾踐(又寫作句踐;在出土文物「越王勾踐劍」裡寫為鳩淺;司馬貞《史記索隱》引《紀年》作菼執),是中國春秋時代後期的越國君主。有關他的先世,有說「其先禹之苗裔」,亦有說「先世無所考」,也有說他是「祝融之後」並且是楚國的羋姓,眾說紛紜。父親則是越侯允常。生年不詳,前496年至前464年在位。

生平

初嚐敗績

勾踐即位後改稱國王,不久吳王闔閭乘機攻越。越軍于槜李大敗吳軍,闔閭被創身亡。闔閭臨終遺囑其子夫差:「必毋忘越!」夫差即位為吳王之後,勵精圖治準備攻越報仇。勾踐不聽范蠡勸阻,倉促下搶先出兵攻吳,在夫椒(今江蘇吳縣西南太湖中)大敗。吳軍佔領越都會稽,將勾踐圍困在會稽山。范蠡建議勾踐用卑辭厚禮向吳求降,如若不允,就由勾踐親自去吳國做人質。勾踐採納了這一建議,一面準備死戰,一面派文種向吳王求和,用財寶賄賂吳太宰伯嚭,並獻上美女西施。夫差在伯嚭勸說下與越國議和,率軍回國。勾踐向越國臣民下詔罪己,然後去吳國給夫差作奴僕,親嚐糞便,最終騙得夫差的信任,三年後被釋放回越國。

臥薪嘗膽

勾踐回國後發誓復仇滅吳,臥薪嘗膽,休養生息,重用范蠡、文種等人,「十年生聚、十年教訓」。《史記•貨殖列傳》說:「計然之策七,越用其五而得意。」又說:「修之十年,國富,厚賂戰士。士赴矢石,如渴得飲。遂報強吳,觀兵中國,稱號五霸。」一年,越國向吳國進貢蒸熟的種子,使第二年吳國大飢,削弱了吳國的國力。

消滅吳國及稱霸

前482年,勾踐趁夫差北上黃池爭霸,趁虛而入,攻入吳都姑蘇,殺吳太子。夫差返國後被迫向勾踐求和。勾踐不久後再次攻吳。勾踐二十四年(前473年),越軍圍困吳都三年後終於破城。夫差困於姑蘇山上,求降不得而自殺,吳亡。勾踐隨後北上遷都琅琊,與齊國、晉國等諸侯會盟於徐州(今山東滕縣南),「越兵橫行於江、淮東,諸侯畢賀,號稱霸王」,經周元王正式承認為霸主。

有關句踐姓氏的說法

有關句踐的姓氏是甚麼,有多種說法:

羋姓說

據三國時代孫吳的學者韋昭的《國語》注:「句踐,祝融之後、允常之子,羋姓也。《鄭語》曰:『羋姓夔越。』《世本》亦雲:『越,羋姓也。』另外,唐代司馬貞在《史記索隱》裡引《世本》說:「越,羋姓也,與楚同祖。」這說明句踐可能與楚國是同宗共祖,因而與楚國王室一樣是羋姓。

姒姓說

據清代學者姚彥渠在《春秋會要》裡的說法,越國是「姒姓,夏后少康之子始封,奉禹祀。傳二十餘世至允常,見《春秋》。子句踐僭稱王。」也就是說,根據中國古籍的記載,句踐是夏禹的後代,而夏禹的姓氏是姒,所以句踐可能是姒姓。

中國古籍裡的勾踐後裔

勾踐身後的越國諸王

另見:越國#越國君主列表及在位年份

關於勾踐去世後,其王位的歷代繼承者,中國古代史書的說法各異,有的是同人異名,有的是世系前後不同。現列之於下:

* 司馬遷《史記》:「句踐卒,子王鼫與立。王鼫與卒,子王不壽立。王不壽卒,子王翁立。王翁卒,子王翳立。王翳卒,子王之侯立。王之侯卒,子王無彊立(末代)。
* 司馬貞《史記索隱》引《紀年》:「於粵子句踐卒,是菼執。次鹿郢立,六年卒」(《史記》原文「子王鼫與立」注);「不壽立十年見殺,是為盲姑,次朱句立」(《史記》原文「王不壽卒」注);「於粵子朱句三十四年滅滕,三十五年滅郯,三十七年朱句卒」(《史記》原文「王翁卒」注);「翳三十三年遷于吳,三十六年七月太子諸咎弒其君翳,十月粵殺諸咎。粵滑,吳人立子錯枝為君。明年,大夫寺區定粵亂,立無余之。十二年,寺區弟忠弒其君莽安,次無顓立。無顓八年薨,是為菼蠋卯」(《史記》原文「子王之侯立」注)。司馬貞還說:「蓋無顓後乃次無彊也,則王之侯即無余之也。」
* 《越絕書》:「句踐子與夷,時霸。與夷子子翁,時霸。子翁子不揚,時霸。不揚子無疆,時霸,伐楚,威王滅無疆。無疆子之侯,竊自立為君長。之侯子尊,時君長。尊子親,失眾,楚伐之,走南山。親以上至句踐,凡八君,都瑯琊二百二十四歲。無疆以上,霸,稱王。之侯以下微弱,稱君長。

越國亡後的遺族事跡

* 司馬遷《史記》的說法:《史記‧越王句踐世家》說,越王無彊被楚國所滅後,「而越以此散,諸族子爭立,或為王,或為君,濱於江南海上,服朝於楚。後七世,至閩君搖,佐諸侯平秦。漢高帝復以搖為越王,以奉越後。東越,閩君,皆其後也。」另外,在《史記‧東越列傳》裡又說到:「閩越王無諸及越東海王搖者,其先皆越王句踐之後也,姓騶氏。」(裴駰「集解」引徐廣說騶,一作「駱」)司馬遷把戰國時代及秦漢時代中國東南沿海及東越部族的君長,視為勾踐的後代。
* 對《史記》說法的存疑:有學者對於《史記》說法亦有所保留。如瀧川龜太郎《史記會注考證》引梁玉繩的說法:「其實句踐非禹苗裔,而甌閩非句踐種族,《通志‧氏族略》引顧氏譜雲句踐七世孫閩君搖,漢封東甌,亦不足信,葢越是羋姓,見《國語》。閩,東越蛇種,見《索隱》引《說文》,不得強合為一,而高祖所封之海陽矦搖、無餘,同名二王,又不可曉。」